武汉大学工程硕士(集成电路等)班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于东湖之滨、珞珈山麓,学校集山川之秀,汇人文之灵,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大学”之一。武汉大学前身是1893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微电子与信息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武汉大学为了充分发挥海外教学优势,促进学校多学科交叉与融合,加快武汉大学微电子及相关学科的发展,于2004年以电子信息学院、软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计算机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为基础组建而成的。是武汉大学集科研和教学工作为一体的综合性研究院,院内科研能力强,师资力量雄厚。
为满足广大企事业单位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的需要,经武汉大学批准,研究院面向全国单独或联合我校电子信息学院招收以下三个领域的工程硕士研究生:
1集成电路工程(代码:430110)
2电子与通信工程(代码:430109)
3仪器仪表工程(代码:430104)
一、培养目标
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1) 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部门中的在职人员;
(2) 从事相关工作的学校教职员工。
2. 基本条件:(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好;
(2)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3) 报考仪器仪表领域的考生需有三年以上的工作年限;
(4) 报考前已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者均可报名。
三、培养方式与学制
1. 培养方式:采取学分制,课程学习在武汉或合作单位集中进行。
2. 学制:修完工程硕士全部学位课程需一年至一年半左右时间。学员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由武汉大学颁发工程硕士课程班结业证书(课程成绩四年有效)。
3.学位授予: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研究生后,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院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发给工程硕士学位证书。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由武汉大学颁发。它与我国现行的其他硕士学位(如工学、理学等)处于同一个层次。
四、教学方法
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均为我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和副教授担任。在教学方法上,主要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并预发教材,规定必读参考书。授课方式为由学院派老师在合作办班单位利用周末、节假日或大多数学员拟定的时间组织学习。
五、报名方法
(一)、工程硕士课程班:即日起可以电话、qq报名(027-68778022,18942902231,qq:584613618联系人:殷老师),开课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学员。通过学习,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学员自开班起四年内通过入学考试被本校录取为本专业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者,在课程班所交学费、所取得的学分可按规定抵免。
(二)、合作单位班:只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录取人员30人以上),我院可以受地方政府、企业或学校等单位委托在当地设立教学点,老师到教学点上课。学生可以在当地教学点完成硕士阶段的理论学习、毕业论文、毕业答辩等培养环节,为在职人员提供了“进校不离岗”,“工作、学习两不误”的可能。欢迎地方政府、企业或学校等单位与我院联系相关事宜,为国家培养相关人才做贡献。
(三)、全国联考(GCT)考试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7月上、中旬。网址:。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7月下旬,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或当地指定报名点进行缴费、照相及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注:报名者携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彩色1寸、2寸证件照各六张及报名费到指定地点报名。
六、考试方式、科目及录取原则
(一)、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GCT”考试时间2012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
(二)、录取原则:我校根据考生的“GCT”考试成绩自主确定合格分数线。2012年我校总录取规模自定。
七、收费标准
(一)、第一阶段(课程学习)学费每生1.4万元,报名费200元,书本费600元。学员因故中途退学或因成绩不合格未能完成学业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第二阶段学员若在上课开始4年内经全国工程硕士入学考试被我院录取为正式工程硕士研究生,每人应按录取当年我校收费标准与其已交学费之差补交所差费用(目前为1万元)。办学地点不同、报考领域不同学费标准有差异。以上标准仅供参考,最后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